尊敬的各位来院患者及家属:
您好!为确保您和家人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自治区、赤峰市新冠肺炎及鼠疫防控相关文件精神,基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对进入医院人员进行严格管理,请您理解并配合,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门诊患者
1.实行实名制网上预约或现场自助机、手机APP自助挂号,分时段诊疗。网上挂号途径:微信端关注“赤峰市医院公众号”。需现场挂号的患者请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及安排。缴费时请优先选择自助机、手机APP端微信或支付宝。
2.所有就诊患者及陪同人员须佩戴口罩,经门、急诊入口进入,出示“健康码、身份证”测量体温正常后进入医院。
3.就诊时只允许一名家属陪伴(轮椅或平车可两人),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仅老、幼、体弱或不能自理者可一人陪同进入诊室。
4.有发热、呼吸道症状、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史以及境外、湖北省武汉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绥芬河市以及牡丹江市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请主动向预检分诊工作人员说明,听从分诊安排。
5.就诊期间,禁止聚集,主动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二、住院患者及陪护
1.住院患者原则上禁止探视,特殊情况,经科室同意方可探视。
2. 严格限制并固定陪护人员,一患一陪护,特殊情况,经科室同意适当增加至2人,陪护人员凭“健康码、身份证、陪护证”三证核查后进入病区,不得冒用证件。
3.陪护人员必须无发热、呼吸道症状,无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史及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4.有境外、湖北省武汉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绥芬河市以及牡丹江市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如必须陪护,需出示7天之内的核酸检测及隔离证明。
5.患者及陪护人员在院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医院每日常规测量体温,如体温异常和/或有呼吸道症状,需立即更换陪护人员。
6.恢复探视时间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预防感染,重在防护。请广大患者及家属给予理解和配合,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赤峰市医院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