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患者严禁挂床住院、冒名顶替住院,发现违规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将不予报销,并取消终身参保资格。
一.住院医保登记流程:
1.普通住院患者:参持医保卡(职工)/身份证(居民)到住院处1—10号窗口办理住院、登记医保。(补登记时间期限为住院72小时内)
2.外伤患者:外伤患者在住院处办理入院及医保登记后,24小时内携带患者身份证、押金条到医保办13号窗口领取《外伤表》,主治医生如实完整填写后,家属将表送还到医保办13号窗口。并在病房备好身份证以备医保局外伤稽查人员进一步调查审核。
注:外伤包括中毒(食物、药物、CO中毒等),异物(泌尿系统、消化道、气道、眼等),外伤或者中毒导致的并发症、后遗症,外伤史(骨折、烧伤、烫伤、撕裂伤、损伤、蚊虫叮咬、创伤等)
二.出院报销流程:
1. 临床治疗结束后,确认护士长已办理完毕出院手续,主治医生填写完整出院诊断、医疗保险住院资格确认单。
2.到医保办15—17号窗口办理医保审核。
3.到住院处3—10号窗口办理出院结算。(注:职工患者务必于出院72小时内到住院处结算,否则医保系统自动关闭无法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