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进修医师及技师来院进修,请仔细阅读此说明
一、招生条件
1、临床医生:公立医院,大专以上毕业有临床工作经验,持有与进修专业相符的《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的医师,且第一执业地点与介绍信开具单位一致。
2、医技人员:大专以上毕业有2年专业工作经验或中专毕业有五年专业工作经验者。
二、申请时间
学习形式 |
申请时间 |
学习时间 |
学习时长 |
进修学习 |
12月1日--12月20日 |
次年1月1日--12月31日 |
12个月 |
进修/参观 |
次年1月1日-- 6月30日 |
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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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参观 |
次年1月1日-- 3月31日 |
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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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学习 |
3月1日--3月20日 |
4月1日--次年3月31日 |
12个月 |
进修/参观 |
4月1日-- 9月30日 |
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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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参观 |
4月1日-- 6月30日 |
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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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学习 |
6月1日--6月20日 |
7月1日--次年6月30日 |
12个月 |
进修/参观 |
7月1日-- 12月31日 |
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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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参观 |
7月1日-- 9月30日 |
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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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学习 |
9月1日--9月20日 |
10月8日--次年8月31日 |
12个月 |
进修/参观 |
10月8日-- 次年3月31日 |
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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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参观 |
10月8日-- 12月31日 |
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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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学习 |
提前1个月申请 |
每月1日--30日 |
4周以内 |
三、进修流程
四、说明
1、因急诊内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的特殊性,以上三个科室不接收学习时间低于3个月的参观学习人员。
2、同一周期内,只可申请一个科室进修学习。
3、未达到学习时限自行返回原单位人员不发放相应证书,并影响该单位其他人员进修资格。
4、未按照录取通知时报道者,逾期不予接收。
5、本院不提供食宿及车辆管理服务。
五、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