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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到赤峰市医院进修相关要求说明
2025-02-14

        为方便进修医师及技师来院进修,请仔细阅读此说明

一、招生条件

1、临床医师:公立医院,大专以上毕业有临床工作经验,持有与进修专业相符的《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的医师,且第一执业地点与介绍信开具单位一致。

2、医技人员:大专以上毕业有2年专业工作经验或中专毕业有五年专业工作经验者。

二、申请时间

学习形式

申请时间

学习时间

学习时长

进修学习

2月1日--2月20日

3月1日--次年2月28日

12个月

进修/参观

3月1日-- 8月31日

6个月

进修/参观

3月1日-- 5月31日

3个月

进修学习

5月1日--5月20日

6月1日--次年5月31日

12个月

进修/参观

6月1日-- 11月30日

6个月

进修/参观

6月1日-- 8月31日

3个月

进修学习

8月1日--8月20日

9月1日--次年8月31日

12个月

进修/参观

9月1日-- 次年2月28日

6个月

进修/参观

9月1日-- 11月30日

3个月

参观学习

提前1个月申请

每月1日--30日

4周以内



三、进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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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说明

1、因急诊内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的特殊性,以上三个科室不接收学习时间低于3个月的参观学习人员。

2、同一周期内,只可申请一个科室进修(参观)学习。

3、未达到学习时限自行返回原单位人员不发放相应证书,并影响该单位其他人员进修资格。

4、各科室不得自行接收或延期进修(参观)人员。未经医院安排,科室自行接收或延期进修(参观)人员,一经发现,直接劝退并不予发放任何证明。

5、未按照录取通知时报道者,逾期不予接收。

6、本院不提供食宿及车辆管理服务。


 五、附件下载

《赤峰市医院医疗人员进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