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有关规定,赤峰市医院拟征集采购代理机构,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代理机构参与,有关要求如下:
一、拟委托的采购项目:
1.货物类采购项目;
2.服务类采购项目;
3.工程类采购项目。
二、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分网备案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开展的招标项目业绩;
4.项目负责人资格:从事政府采购招标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经验、优良的服务态度、快捷的服务效率,具有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政策法规解决问题的能力;
5.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具有紧急开展开标评标的能力;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征集;不得分包、转包。
三、招标代理机构应答文件内容
1.应答文件目录
2.公司概况(公司简介、公司规模、人员构成、设备状况)
3.公司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资格证明文件
6.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方案
7.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8.质疑投诉处理措施
9.公司荣誉
10.相关证明材料(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分网备案证明、办公场所照片、档案室照片、设备照片、员工证书等)
11.近三年业绩(医疗行业优先)
12.其他证明材料
四、应答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
1.所提供的文件资料须内容完整、清晰,并须加盖公章;提供一正两副应答文件;
2.所有应答文件均须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授权代表姓名及手机号。
五、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赤峰市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赤峰市医院门诊7楼西侧)
六、应答文件递交时间
2021年1月5日下午5:30截止,逾期不予接收。
七、评审
1.赤峰市医院将组建评审小组对各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者将作为赤峰市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选择单位。
2.赤峰市医院每年定期对代理服务水平及能力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留用。
联系人: 孟老师
联系电话:0476-8253538
赤峰市医院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