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督查抗菌药临床应用情况
2011-09-08
本报讯 (记者孙 梦)9月6日,卫生部医政司组织专家开始对北京等22个省(区、市)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时间是9月6日~9月15日。
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制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并进行相关培训;是否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并定期公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和细菌耐药监测情况;对违规违纪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查处情况等。
对医疗机构的检查内容有:是否制订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并进行相关培训;是否对医师进行考核合格后才授予其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是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是否对不合理用药医师和使用量、使用金额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进行公示等。
今年4月,卫生部颁布的《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抗菌药物新规。(健康报2011年9月7日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