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以下简称我院)科研项目有序开展,按照《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建设运营政策清单的通知》(赤政办发〔2022〕58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招聘专职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二)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为保障自治区科技创新重大示范专项科研项目“脑机接口神经重塑机制与临床应用技术研究”规范推进,有序开展,拟招聘专职科研助理5名(临时性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2026年招聘科研助理岗位表》 (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热爱医疗卫生科研事业,自觉遵守医疗行业相关职业法规,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从事科研助理工作的优秀素质和能力。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专业不限,具有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生物学、医学相关专业或科研助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不超过43周岁,即1983年5月14日(不含)至2008年5月14日(含)期间出生的。
6.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资格证等取得时间截至2026年8月31日。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不含2026年8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2026年5月18日,在赤峰市医院(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官网发布公告,公布招聘科研助理的岗位信息等事宜。
(二)网上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人员于2026年5月19日9:00至5月22日17:00期间完成报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cfsyyrsk@163.om。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不再接收报名材料。邮件名称格式:科研助理+姓名+毕业院校+专业。
网上报名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或扫描件、从事科研助理佐证材料扫描件等。2026年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时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由我院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束后,统一向考生反馈审核情况。资格审查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人员全部进入面谈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招聘条件、违反程序要求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资格初审后,由我院采用电话或短信通知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面谈时间、地点。
(四)考核方式
采取“人岗适配”的方式,由我院组织面谈考核。根据报考岗位要求,采取非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和素质。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谈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不予录用。
面谈结束后,成绩在赤峰市医院(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官网公示。
(五)资格复审
根据面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要求参加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由我院另行通知。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名额空缺的,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此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六)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由我院统一组织。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此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人员体检按招聘程序进行。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市医院(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期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签署聘用协议,逾期未能签署聘用协议或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科研助理为“脑机接口神经重塑机制与临床应用技术研究”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由我院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项目组签订科研助理聘用协议,聘用期限至科研项目任务完成为止。遵循“谁用工、谁负责、谁管理”原则,项目组负责拟订岗位职责、安排工作任务、开展日常管理,依据岗位职责及工作实绩核定薪酬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本次科研助理招聘工作将全程设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市医院人力资源科 0476-8285223
监督电话:市医院监察室0476-8340322
六、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因信息错漏、不实,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招聘期间,要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或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赤峰市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内蒙古医院
(“脑机接口神经重塑机制与临床应用技术研究”项目组)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