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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医院关于53项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的公告
2024-08-16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方案》、《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方案》精神,我院通过互认评定的53项检查/检验项目均已标注“全区HR”或“赤峰HR”作为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标识,确保医疗质量前提下,在全区、全市范围内予以认可,非必要不重复检查。

01赤峰市医院检查互认项目

普通X线(2项):骨关节X光片、胸部正侧位片

CT(2项):胸部CT平扫、头颅CT平扫

MR(3项):头颅 MRA、颈椎平扫、腰椎平扫

核医学(5项):PET/CT、SPECT/CT、回旋加速器、骨密度、甲状腺功能测定

02赤峰市医院检验互认项目

生化项目(17项):血糖、尿素、尿酸、肌酐、总蛋白、白蛋白、总胆固醇、甘油三酯、总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基转移酶、直接胆红素、低密度脂蛋白、高密度脂蛋白、乳酸脱氢酶

血常规项目(8项):WBC、RBC、Hgb、Hct、Plt、MCV、MCH、MCHC

尿常规项目(8项):比重、pH、蛋白、葡萄糖、胆红素、酮体、亚硝酸盐、尿胆原

传染项目(6项):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抗-HCV

肿瘤标记物项目(2项):癌胚抗原、甲胎蛋白


温馨提示

什么情况不列入互认范围?

1.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2.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3.检查检验项目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4.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抢救生命的紧急状态下的;

5.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6.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进一步检查的;

7.出具医学检验结果的医疗机构实验室未能通过自治区实验室室间质评或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控制质量中心室间质评的;

8.医学检验的时间与现就诊时间差距较大,已无参考价值的;

9.诊治医师认为有必要进行再次检查的;

10.其它符合诊疗需要的不可预测情形。

✦ 供稿丨医务部

✦ 编辑丨张燕妮

✦ 初审 | 邓新颖

    终审 | 朱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