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准确把握这一精辟论断的科学内涵,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至关重要。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无止境地向自然索取甚至破坏自然必然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人类自诞生起就与自然紧密联系在一起,现代化使这一联系千百倍地拓展和深化。西方现代化模式下,资本对利润无止境追逐,导致对自然无节制索取,在创造了极为丰裕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带来了难以想象的环境创伤。20世纪30年代至60年代发生的“世界八大公害事件”,以极其惨烈的代价给人类敲响了警钟。
人口规模巨大和现代化的后发性,决定了我国实现现代化将面临更强的资源环境约束。我国资源总量丰富,但人均资源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2,宜居程度较高的土地面积只占我国陆地国土面积的19%;人均淡水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且时空分布极不平衡;油气、铁、铜等大宗矿产人均储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对外依存度高;人均森林面积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5,近一半木材依赖进口。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环境承载力较弱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摒弃西方国家大量消耗资源能源、肆意破坏生态环境的现代化老路,努力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路,否则我国的资源环境压力将难以承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不仅可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而且可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这从理论和实践层面阐明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与外延,为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把绿色发展纳入新发展理念,把污染防治攻坚战纳入三大攻坚战,把美丽中国纳入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全党全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还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然面临诸多矛盾和挑战,生态环境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还没有到来,生态环境质量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同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相比,同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要求相比,都还有较大差距。”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来源:《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