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医院决定2023年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门诊放假安排:4月22日(周六)放假一天,4月23日(周日)正常出诊,4月29日(周六)至5月1日(周一)放假三天,5月2日(周二)至5月3日(周三)、5月6日(周六)正常出诊。
二、病房安排值班及待班人员,确保平诊、急诊病人及时住院治疗。
三、急诊、发热门诊24小时开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