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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医院新城区分院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水用电预算编制比选公告
2022-04-17

根据我院新城区分院建设工作需要,赤峰市医院拟通过院内比选方式对下述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比选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万元)

 报价要求

1

新城区分院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水用电预算编制

5

4

报价按《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内工建协(201618号文件要求,在此基础上报下浮率,总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请供方在2022年4月20日17: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涉及上述项目的下述所有相关文件资料,以“公告年月日+比选项目名称报名预审资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的邮件名称发送至电子邮箱cfsyyzcb@163.com。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预审资料文件恕不接受报名。

二、资格要求:

1. 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须具有实施本项目专业技术能力的设备和条件;

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比选会上要求

资质预审合格的供方,院方将发送比选文件。供方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准时参会。参会时讲解PPT,只介绍参会项目有关情况(报价、业绩、服务响应时间等),并回答相关问题并报出优惠方案,时长3分钟。

四、质疑相关事项

服务方对本比选公告文件有疑问的,可以按照下述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1.质疑期:本比选公告开始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质疑受理部门:招标采购办公室

3.质疑提出形式:(下述书面形式(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公函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cfsyyzcb@163.com

4.质疑受理电话:0476-8890631

5.质疑通讯地址:赤峰市红山区昭乌达路中段1号

6.书面形式(原件)彩色扫描件具体要求:

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质疑函须加盖公章,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质疑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采购公告日期,申请/使用科室,质疑项目的名称;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g)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质疑人在质疑期内需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后续多次质疑将不予接受。

赤峰市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202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