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辐射安全考核的公告》 ( 2021年第9号),从事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无需参加集中考核,可由核技术利用单位自行组织考核。4月16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下发《关于做好Ⅲ类射线装置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核技术利用单位做好Ⅲ类射线装置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对辐射工作人员的管理,保障工作人员、患者与公众的健康权益。接到通知后,我院保健科迅速制定考核工作计划,传达通知,督促相关科室参照生态环境部编制的参考试题,组织进行集中学习。并分别于4月26日、27日进行辐射安全知识考核,考核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专人监考,专人阅卷。
参照通知标准,考生得分达到试卷总分的 3/4及以上视为通过考核。我院符合考核条件的辐射工作人员共100名,实际参加人数93名,全部通过考核,其余7人由于特殊情况延期进行考核。培训考核记录已同步上传至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至此我院第一次Ⅲ类射线装置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顺利完成。分析此次考核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对辐射工作人员分类别管理,培训分批次进行,考核线上、线下同步开展,进一步提升我院辐射安全管理能力及辐射工作人员的技能水平。
✦ 供稿丨保健科徐诺
✦ 编辑丨张燕妮
✦ 审核 | 邓新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