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回眸
1937年4月15日
中共中央发出《告全党同志书》,号召全党“为巩固国内和平,争取民主权利,实现对日抗战而斗争”,指出“在目前新阶段内,我党工作中心的一环,应该是抗日的民主运动的发展”。
1949年4月15日
经半个月的国共谈判和分别交换意见及与各方磋商,中共代表团提出八条二十四款的《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以张治中为首席代表的南京国民党政府代表团表示可以接受。中共代表团要求南京国民党政府在20日以前答复。20日,南京国民党政府除了拒绝接受《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外,还要求先达成临时停战协定,就地停战。至此,它自己揭穿了“呼吁和平”的假面具。
1954年4月15日
中共中央、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
1997年4月15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正式确立土地用途管理制度。2006年7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