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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啦!赤峰市医院动物实验室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验收并取得《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2021-01-27

2021年1月27日,赤峰市医院动物实验室顺利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验收,并正式取得自治区颁发的《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2020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内蒙古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领导,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实验动物相关专家,赤峰市科技局相关领导来到我院,现场考察了我院动物实验室,并召开了验收会。我院副院长张析哲和实验室主任刘源从人员构成、平面展示和内部构造、检测结果、规章制度SOP和动物福利五个方面详细汇报了动物实验室建设情况。

各位领导和专家组经过严格评审和讨论后,一致认为我院新建动物实验室总体符合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相关验收规定,通过验收,推荐授予《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科技厅领导及自治区专家对我院在医院内设置SPF级动物实验室的举措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对实验室今后的使用和发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专家指出,我院SPF级动物实验室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家,目前也是唯一一家在医院内设立的SPF级动物实验室。期望医院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管理、充分利用,为我区医疗科研水平的提升作出应有贡献。

我院新建SPF级动物实验室严格按照GB-14925-2010《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等相关国家标准建设。分为屏障环境和普通环境。其中屏障环境主要包括SPF级大鼠饲养室(1间,30㎡)、小鼠饲养室(4间,47㎡)以及洁存室(1间);普通环境主要包括豚鼠和兔饲养室、暂养室、洗消间等。设备主要包括IVC笼具(11台)、高压灭菌锅(1台)、反渗透纯水系统(1台)、超净台(1台)、电动颅脑脊髓损伤撞击仪、便携式小动物麻醉机、MadLab生物信息化医学信号采集处理系统、大小鼠转棒疲劳测试仪、动物行为轨迹分析系统、Morris水迷宫视频分析系统等。配备有组合空调恒温恒湿系统、独立通风系统(IVC、EVC)等。

目前动物实验室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温度、湿度、噪音、氨气含量、换气次数、连通区域压力差、降菌数、日温差、最低工作照度、动物照度、昼夜明暗交替时间等已全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实验室分别派业务骨干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北京市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岗位能力培训班;7人取得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2人取得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我院动物实验中心正式投入使用,将为博士等高学历人才和热爱科研的医务人员、研究生提供功能完备、设施一流的科研实验场所,不仅为我院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诊疗服务能力打下了坚实基础,也为赤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 供稿丨科教科、动物实验室

✦ 编辑丨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