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参保患者:
赤峰市医院始建于1951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和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肩负着民生健康的重任。
为切实做到服务群众,维护好群众利益,考虑到来我院就医的经济条件困难的患者和急危重症患者,为最大程度地减轻参保患者住院期间的资金压力,保证患者得到及时的救治,本着生命至上,打造群众满意的医疗服务原则,在赤峰市医疗保障局的大力支持下,赤峰市医院自2020年11月1日起,调整参保住院患者的预交金缴费比例,具体政策为:对符合报销条件的参保患者,确定应收押金标准为,城镇职工按住院押金的50%收取,城乡居民按住院押金的70%收取。
我院坚信,唯有贴民心、解民忧,把“亲民、便民、利民、护民”措施落到实处,才能更好地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满意的医疗服务,才能保证患者得到及时高质的救治。
✦ 供稿丨医保办
✦ 编辑丨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