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
关于赤峰市医院限制类医疗技术公开的说明
2020-11-05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医字【2019】561号)文件要求,加大医疗技术信息公开力度,将本院开展的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纳入院务公开范围,需将赤峰市医院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情况纳入医院官网,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拟添加内容“赤峰市医院依法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共5项,包括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肿瘤消融治疗技术、人工智能辅助治疗技术;各项技术正常开展。”

医务部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