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
关于九部委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解读
2017-10-12
       近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九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7〕698号),公布了《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自今年7月起到11月底,将对医用耗材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背景是什么?要解决哪些主要问题?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医用耗材在医疗机构中用量大、种类多、涉及面广,医用耗材收入在医院收入中占很大比重,规范医用耗材管理有一定的迫切性。伴随《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印发实施,各地的药品购销和使用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利用药品谋利的操作空间不断压缩,部分药品生产、流通、销售企业转战医用耗材市场。
       此外,医用耗材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链条长,形势复杂,去年我委从各地反映的行风问题线索中也发现了医用耗材采购中涉及商业贿赂、使用与个人收入挂钩、医用耗材与设备捆绑销售等问题线索,并开展了专题研究,结果显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十分迫切。因此将抓医用耗材专项整治列入了今年行风建设工作重点。
       按照中央深化医改工作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医用耗材监管,整治医用耗材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和打击医用耗材领域的不正之风,切实起到规范医疗秩序,净化行业风气的作用,依托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九部委关于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联席会议机制,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方案》送审稿,经部级联席会议机制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执行。
      《方案》围绕加强医用耗材监管,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整治医用耗材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为主线,突出问题导向,按照"摸清家底、理顺关系、公开透明、标本兼治"的原则,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建立完整的医用耗材产供销用政策体系的角度,借鉴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工作的有益做法和经验,注重完善医用耗材监管的体制机制建设,对医用耗材在价格、生产、采购、使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整治手段,探索制定一揽子有效监管医用耗材产供销用的改革政策和管理措施。
       二、《方案》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方案》按照"摸清家底、理顺关系、公开透明、标本兼治"的原则,借鉴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工作的有益做法和经验,主要分为6大部分,从10个方面推动工作部署落实,具体是:
       第一部分是总体目标。通过医用耗材专项整治,完善医用耗材购销规范管理路径、临床合理使用长效机制,探索医用耗材合理支付和报销制度,有效遏制和打击医用耗材领域的不正之风。
       第二部分是活动范围。专项整治范围包括全国医用耗材生产流通企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部分是组织管理。国家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国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
       第四部分是重点内容。一是检查违规生产行为;二是继续推进医药卫生行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三是重点督促省区市为单位网上高值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四是强化对高值耗材特别是植、介入类医用耗材的价格监管;五是推动医用耗材信息公开;六是强化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监管;七是加大对医务人员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和违反"九不准"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八是加强对医疗机构耗材与该耗材配套使用的设备采购行为的监督检查;九是探索建立医用耗材长效监管机制;十是加大宣传工作。
       第五部分是实施步骤。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持续时间六个月,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自查自纠阶段,包括各医用耗材生产流通企业和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二是督导检查阶段,包括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肃处理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三是总结阶段,对此次专项活动进行总结。
       第六部分是工作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强化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加大整治力度;三是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巩固活动成果,坚决避免出现反弹现象。
       此次专项整治要把涉及医用耗材的各环节信息平台打通、政策链条贯通、综合施治融通,一揽子统筹考虑对策,确保措施方向一致,整治结果短期见实效、长期有惯性,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的产、供、销、用,切实降低医用耗材价格及其在医疗费用中的占比,使百姓真正感受到改革红利。
       三、《方案》的出台将带来哪些实惠?
       答:《方案》注重从提升人民群众的医改获得感入手。
       一是切实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建立健全医用耗材信息公开机制,督促各医疗机构及时归集和公开相关医用耗材的名称、品规和价格信息,积极回应、妥善公布公众关心的耗材使用问题,畅通患者对耗材信息的了解渠道。
       二是规范医疗机构对医用耗材的使用行为,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尤其是要加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高值医用耗材的监管,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确保各类医疗机构合情合理合规地使用医用耗材。
       三是建立长效的监管工作机制,从长远角度维护行业发展。从前期调研结果来看,违规生产、非法使用发票、哄抬价格和垄断、耗材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是造成当前医用耗材市场秩序混乱的重要原因。《方案》注重从生产、流通、使用的市场全链条上发力,明确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多种措施,包括加强对企业生产和市场交易行为等的跟踪监测;强化市场交易监管,依法查处哄抬价格和垄断、耗材回扣等各类扰乱正常市场交易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研究制定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制定临床应用指南等长效措施。《方案》要从维护行业长远发展的角度,以短期整治打击和长期制度建设并行的方式,解决医用耗材领域的各类问题。
       四、《方案》提出的长效监管机制具体如何开展实施?
       答:关于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联席会议机制的九部委将组织开展医用耗材综合评价工作,尝试将评价结果作为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制定临床应用指南的重要参考。
       医疗机构要完善医用耗材内部管理制度,重点监控高值医用耗材使用情况,对不合理使用的医生进行公示,并建立约谈制度。严格临时采购医用耗材管理。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结合《方案》的要求,探索对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医用耗材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将考核结果与院长评聘、绩效工资等管理措施挂钩。
       五、《方案》提出的重点内容如何落实?
       答:《方案》要求从医用耗材监管的全链条出发,各部委要从多方面完善对医用耗材的管理措施。发展改革(价格)等部门要强化价格行为监管,健全价格监测预警体系,结合现有渠道对相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和供应平台建设给予统筹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积极引导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国产高值医用耗材的生产供给能力。医保管理部门要完善医保用耗材的管理措施,按规定做好支付保障。商务部门要鼓励医用耗材流通企业发展现代医用耗材流通方式,优化配送网络,提升优质低价耗材的可及性。卫生计生部门要强化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监管,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医疗技术准入和监管,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加强医疗器械临床合理使用与安全管理,规范医用耗材通用名管理,对医用耗材使用量动态监测,开展医用耗材质量评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医用耗材质量监管,完善医用耗材的注册审批政策,保障医用耗材安全。工商部门要检查违规生产行为,重点整治出现问题较多的一次性医用耗材生产领域。税务部门应继续推进医药卫生行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地继续做好医药卫生行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查处非法使用发票、过票、走票、倒票等问题,加强对发票违法问题的案件移送和联合查处工作,深入挖掘发票违法行为背后隐藏的商业贿赂和不正之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