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射线装置分类原则
根据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从高到低将射线装置分为Ⅰ类、Ⅱ类、Ⅲ类。按照使用用途分医用射线装置和非医用射线装置。
(一)Ⅰ类为高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可以使短时间受照射人员产生严重放射损伤,甚至死亡,或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二)Ⅱ类为中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可以使受照人员产生较严重放射损伤,大剂量照射甚至导致死亡;
(三)Ⅲ类为低危险射线装置,事故时一般不会造成受照人员的放射损伤。
装置类别 |
医用射线装置 |
非医用射线装置 |
Ⅰ射线装置 |
能量大于100兆电子伏的医用加速器 |
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加速器(不含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加速器) |
能量大于100兆电子伏的加速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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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射线装置 |
放射治疗用X射线、电子束加速器 |
工业探伤加速器 |
重离子治疗加速器 |
安全检查用加速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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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子治疗装置 |
辐照装置用加速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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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备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PET)用放射性药物的加速器 |
其它非医用加速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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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用加速器 |
中子发生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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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射线深部治疗机 |
工业用X射线CT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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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 |
X射线探伤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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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类射线装置 |
医用X射线CT机 |
X射线行李包检查装置 |
放射诊断用普通X射线机 |
X射线衍射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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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射线摄影装置 |
兽医用X射线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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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科X射线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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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X射线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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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治疗模拟定位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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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高于豁免水平的X射线机 |
一、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第一批)(卫规财发〔2004〕474号)
甲类(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管理):
1、X线---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仪(PET--CT,包括正电子发射型断层仪即PET)
2、伽玛射线立体定位治疗系统(γ刀)
3、医用电子回旋加速治疗系统 (MM50)
4、质子治疗系统
5、其它未列入管理品目、区域内首次配置的单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医用设备。
乙类(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
1、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
2、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
3、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
4、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
5、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
二、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第二批)(卫规财发[2009]43号)
1、X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英文名为CyberKnife)
2、断层放射治疗系统(英文名为Tomo Therapy)
3、306道脑磁图
4、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英文名为da Vnici S)
三、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第三批)(卫规财发〔2013〕4号)
1、正电子发射磁共振成像系统(英文简称PET-MR,包括一体化和分体式两种类型)
2、TrueBeam、TrueBeam STX型医用直线加速器
3、Axesse型医用直线加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