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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暴发报告标准操作规程
2017-09-05

一、医院应将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质量纳入医疗质量管理考核体系,确保医院感染监测信息报告及时、有效。

二、医院应在医院信息系统建设中,完善医院感染监测系统与基础设施,提高医院感染监测效率。

三、医院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配备数量适宜的医院感染专职人员,确保医院感染监测工作有序开展。

四、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应结合医院实际开展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工作,并定期分析,及时发现医院感染暴发信息。

五、医院内部报告系统

1、临床微生物实验室短期内(视疾病潜伏期而定)发现某部门2名及以上患者分离出药敏结果相似的同一种病原体,实验室负责人应立即电话和书面报告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2、临床部门短期内发现临床症状相似并怀疑有共同感染源、或怀疑有共同感染源或感染途径的2名及以上患者时,部门负责人应立即电话和书面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3、消毒供应中心或手术室短期内发现2例及以上使用消毒或灭菌器械的患者发生与该器械相关的感染,科室负责人应立即电话和书面报告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六、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经证实出现医院感染暴发或疑似暴发时,应立即向主管院长汇报。

七、经调查证实出现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或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时,主管院长应立即向亿元法定代表人报告,并应当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部门和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